医药费过高是导致医患矛盾的诱因之一。其实医疗收费过高是市场化运作的体现。医生从事的是特殊的职业,工作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的健康,职业本身应该不与经济利益挂钩,但由于政府投入的不足,医院和医生就得靠病人来养活。
按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医院的目标应该是病人越少越好,疾病越轻越好,花费越费越好。但现在普遍流行的所谓综合目标责任制(科室收入、病床使用率、周转率、每床位收入等,各医院规定不一),到科室就得分解到每个人,规定必须完成多少收入、看多少病人、收多少入院等目标,否则就没有奖金甚至扣工资,那你只能想尽办法去“创收”——变着法从病人腰包里多掏钱,当然这些都是合理合法,各种化验、检查越贵越多越好——为病人负责,药越贵越多越好——为保证疗效。这种过度检查和治疗可能会对患者产生严重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也为过度检查和治疗留下了后患。一旦不能确诊,医生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就要求病人去做各种深度检查,以免将来误诊漏诊后被追究为医疗事故。这种普遍的深度检查给医院带来的效益和浪费也是惊人的。
不难看出,在这个环节中,虽然实施者是医生,但根源在医院和制度,然而,医院管理者就愿意冒险去这么做吗?他不这么做,医院就会没有资金去改善就医环境和条件,人才也会因收入低下而流失,患者越来越少,医院就会有生存危机,管理者就会因为“管理不善”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免职。
尽管有少数操守职业道德的医生坚持给患者少用药,用低价药,少做或仅做价格低的检查,不用进口器械或材料,但他们在医院却成了另类,因为没有给医院创造财富,甚至工资都挣不出来,自然不受领导和同事的欢迎,要么被同化,要么走人,因为医院不养不产生效益的人。
由此看来,医院已经走上了一条不折不扣的商业化、市场化道路了。我国的公立医院实行的是非营利性政策,不需要缴纳税费,也就是说,患者缴纳的费用仅仅是用于他所消耗的药品、物品的补偿,不应该产生利润,但是,目前的状况是,患者要负担医院发展所需的费用,负担医生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医院是由患者来养大的。
这不能不说是政府的问题了,你又要医院发展且更好地承担起保障公民健康的义务,又不给他钱,那怎么办,只能以医养医了。据了解,省级医院人员工资仅拨发半数左右,市、县、乡镇医院更可想而知了,不少医院多年来政府一分钱都没有投入,有的甚至从医院抽取资金。政府投入不足可能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了。



